省立三院提供专业儿童康复医疗,居民医保新

居民医保门诊儿童康复就医指导

参加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患有听力语言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肢残、低视力的0-17周岁(含17周岁)参保少年儿童以及患有白内障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残疾的0-6周岁(含6周岁)参保儿童,医保按照年龄和病种有明确的保障。

经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将其在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项目和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参照门诊慢性病(原门规)享受报销待遇。

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康复和医疗费用每人每个病种不超过3万元。

特别提醒:以上儿童如果是在省(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康复救治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还可以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申办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到办理机构进行备案,医院进行使用。

相关材料:

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报告门诊、住院相关诊断病历

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

3、近期康复治疗记录

办理机构:

大学生、在校生及在园儿童应由监护人或本人将上述材料报学校及托幼机构,其他参保人将上述材料报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机构电话可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医院

儿童保健科

医院儿童保健科开展了生长发育迟缓儿童评价与干预、高危儿早期筛查与干预、自闭症诊疗、多动症诊疗、儿童肢体矫形等项目,能够早期发现儿童存在神经、行为问题。目前科室拥有儿童体格生长评价标准、0-6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检测工具、自闭症诊断量表、多动症诊断量表、0-6岁儿童养育环境评价工具、儿童依恋以及儿童气质评价工具、进口的骨密度仪、儿童屈光筛查仪、检眼镜等国内先进的评估工具和测量设备。

科室开展的特色诊疗技术:

1、儿童健康查体: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对儿童的体格和心理发育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提供个性化指导方案;定期体检,为儿童建立系统健康管理档案。

2、儿童营养问题:

佝偻病、贫血、肥胖症、消瘦、多汗、微量元素缺乏、铅中毒、厌食、消化不良、便秘、抵抗力差等营养问题的诊断,并给予合理喂养指导等。

3、生长发育异常:

运动、语言发育落后及异常、身材矮小、智力低下等疾病的诊疗。

4、心理行为异常:

多动症、抽动症、孤独症、遗尿症等诊断及治疗。

5、高危儿随访及早期干预康复治疗:

针对高危因素的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出生时缺氧、新生儿黄疸等)进行随访,定期神经运动发育评估,指导早期干预康复,预防或减轻残疾。

6、测骨龄:

定期随访身高增长,指导促进身高增长方法。

7、骨密度检查:

了解骨钙营养状况。

8、视力筛查:

针对各年龄段儿童的视力检查,指导视力保健。

9、儿童气质及家庭养育环境评价:

指导家庭养育环境改善。

10、儿童肢体矫形: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内八字、外八字等矫形。

(儿童保健科)

(医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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