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与弱视是儿童常见的眼病,发病率高达3%以上。全国大约有万弱视与斜视儿童,并且斜视与弱视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心身健康。防治弱视,任重道远,其中医学验光作为防治弱视的第一步,也是首要手段。
规范化医学验光配镜矫正屈光不正,防治弱视,正是利用了这一发病机理,将物体通过镜片的调节,清晰地聚焦在视网膜上,从而刺激了视网膜的发育。如果镜片度数不准确,则仍然不能聚焦在视网膜上,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弱视儿童的远视配镜原则:1、学龄前儿童在+2.00DS以内的轻度远视,为正常现象,一般不必配镜。2、中高度远视的配镜,应当根据散瞳验光时总远视度数试镜,以最佳矫正视力时的最高度数,作为配镜度数。3、对伴有内斜视的远视弱视儿童的配镜原则是配足,甚至过矫,首先考虑能否矫正内斜视,其次才是考虑视力。4、对于集合功能过强的内斜视,可在散瞳验光的基础上,适当附加看近距离度数的双光镜。5、对有外斜视的远视弱视儿童,原则上应欠矫,以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远视度数配镜,对于+2.00DS以内的轻度远视,可不配镜,否则不利于外斜视的矫正。弱视儿童的近视配镜原则:一般以能达到的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度数为配镜原则。对伴有内斜视的近视,配镜时应考虑眼位的矫正,可以适当欠矫。待弱视治愈后如眼位不能矫正,可以行斜视矫正术;对伴有外斜视的近视弱视儿童,应配足。散光的配镜原则:在散瞳验光中,无论是远视还是近视,发现有散光的,不论加上散光视力是否提高,都应该全部矫正散光。如果散光度数过大,儿童试镜时不能适应,可以分次给足散光度数。合格的眼镜,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与瞳距一致。如果光学中心与瞳距产生偏离,镜片就会产生三棱镜效应,造成眼睛疲劳、酸痛。弱视儿童配戴眼镜,目的在于治疗和恢复视功能。眼镜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治疗的效果。对眼镜的镜片透明度和光洁度要好,质地均匀,无霍光、条纹、无气泡和颗粒。儿童选用树脂镜片较为安全;镜片厚度不宜厚重;儿童眼镜架要求结构牢固,大小合适,配戴美观。儿童的眼球正处于发育期,眼轴在不断增长。眼轴每增长1MM,远视就要少3.0D,儿童出生时眼轴比较短,到2岁以后才接近成人水平,达23~24毫米,而直到学龄前视觉功能发育最快期间屈光度变化相当快,因此斜视弱视儿童需要定期重新验光,定期换镜。医院(医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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