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助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主办方:上海市儿童健康基金会
承办方:医院
2.救助人群:本市户籍和外来务工者以及一定比例的外地困难家庭中18周岁以下,符合手术指征的青光眼、白内障等重症眼疾儿童
3.补助标准:
儿童眼部手术一般费用标准如下:
A、先天性白内障
①行白内障摘除不联合前段玻璃体切除术,予以每只眼资助元。
②行白内障摘除联合联合囊膜切除联合前段玻璃体切除术,予以每只眼资助元。
③行白内障摘除联合联合囊膜切除联合前段玻璃体切除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予以资助每只眼元。
④行二期人工晶状体植入术,予以每只眼资助元(单焦点一片式)或元(单焦点三片式)。
B、先天性青光眼
①行青光眼小梁切开或房角切开术,予以每只眼资助元。
②行青光眼小梁切除术,予以每只眼资助元。
③行抗青光眼二次手术(于我院行二次手术,包括小梁切除,滤过泡成形等),予以每只眼资助元。
④行青光眼引流阀或引流钉植入术,予以每只眼资助元。
4.符合条件家庭至眼科医生处领取“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表格相应位置盖章,以证明贫困情况属实。
a)居住地街道(社区救助管理事务所,需写“同意资助”)
b)家长(父母)所在单位盖章审核(若无工作单位则无需盖章)
c)眼科乔彤主任审核签字
将申请表及以下材料直接交给眼科邸悦医生处审核
申请表(一式三份)均将表格填写完整无空项,申请理由写充分!
出院发票复印件(证明入院花费)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标明关系)
开通了短信提醒的银行卡复印件(推荐用国有大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议银行等,需注明开户支行名,及持卡所有人,持卡人必须是监护人)
小孩的术前术后照片手机拍照后发给邸悦医生
上海市儿眼科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