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据数据统计,我国儿童弱视发病率为3%~5%,由于弱视发生在儿童视觉发育期,被很多家长忽视,但是弱视若得不到及时治疗,将严重影响视功能,导致立体视丧失,在未来工作的选择上将受限,因此,家长们需注意,如果发现孩子有弱视症状,就要及早进行检查和治疗。今天的微课堂,由一则小案例开始,如下图:
女,12岁,家长发现孩子头位歪,前来就诊
主观验光:ODPL=1.2
OS+4.50/+0.50X=0.15
散瞳后:ODPL=1.0
OS=+5.50/+0.50X=0.1
思考:1、属于什么异常?
2、怎么处理?
患者为一名12岁女孩,家长发现她经常歪着头看东西,于是前来就诊。主观验光检查到她右眼视力非常好,视力达到1.2,左眼视力不好,左眼检测后为度、带50度散光,视力为0.15。那么,就需要对她进行简单的散瞳处理,从散瞳结果来看,右眼变化不大,而左眼远视更严重,视力只有0.1,实际上这名患者存在弱视问题,那么,面对这一患者该如何处理?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属于弱视的哪种类型?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什么是弱视
国内专家对弱视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指在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或者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视力较低的眼睛就被称为叫弱视眼。
从此定义中,我们可以明确:
1.弱视的发育有时间限制,在视觉发育期;
2.弱视发生有4个条件,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
3.弱视发生有视力表现,视力表现也和传统定义不一样,传统定义认为视力低于0.8就是弱视,而这一概念提出一个相应年龄的视力。其实我们在出生以后视觉仍然在发育,所以不同年龄的最低视力的底线不同,3岁孩子正常范围值为≥0.5,4到5岁正常范围值为>0.6,6到7岁正常范围值为>0.7,7岁以上则为0.8。
二.弱视的基本特征
为了更好地理解弱视的概念,需了解弱视的基本特征,其基本特征为:1.弱视眼的眼部没有器质性改变,弱视病理改变是在大脑中枢而不在眼部;2.弱视经过屈光矫正,视力不能够完全解决的,通过屈光矫正视力是可以提升的,但提升以后也达不到他年龄相应的正常视力水平;3.弱视的孩子多半都会有拥挤现象,就是看单个视力水平要比单行视力水平更好一些;4.弱视的孩子如果没做VEP,就会发现P的振幅下降会有延迟现象。
弱视的发生实际上有个时间窗,并不是在每一个时间段里出现了单眼斜视、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及形觉剥夺等都会造成弱视,只有在年龄非常小的时候才会有,所以说在视觉发育期,仅仅在视觉尚未发育成熟的那些时间才有可能,并且通过研究还发现,在视觉发育期里,这种异常现象出现越早,弱视程度就会越严重。和弱视的患病有时间窗一样,弱视的治疗也有时间窗,年龄越小,弱视治愈率就会越高,年龄越大弱视治愈率就会越低。一般情况,3~7岁应该是孩子治疗弱视的最佳年龄。
通过上述概念和基本特征,我们基本可以诊断患者是否为弱视,这样就避免了验光师出现弱视诊断扩大化的现象发生。
三.弱视的分类
弱视的分类:
斜视性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
按照弱视形成的原因基本分为4个,与定义相符合,即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每一类弱视的形成有自身原因,但总体来看,它都是会形成弱视这种现象。
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同时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目前认为这是因为斜视引起复视和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主动抑制由斜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部功能长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预后是好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斜视性弱视通常是在视觉发育成熟前存在的单眼的恒定性的斜视,由于斜视的眼睛通常会被抑制而产生弱视,通常内斜更容易形成弱视,双眼的交替斜视或者间歇性斜视一般都不会发生斜视。单眼,特别是恒定性斜视最容易出现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双眼黄斑部所形成的物像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像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像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大眼睛的物像,时间久了就发生了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屈光参差性弱视是由于双眼屈光度数不一样,造成了弱视发生,通常高度数的屈光不正易出现弱视,一般认为,双眼屈光度球镜相差1.50D或1.50D以上,柱镜相差1.00D以上,就可能会出现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主要是由于双眼呈现的清晰度都不一致,屈光程度比较高的眼睛在视网膜上总是得到一个清晰的像,所以它更容易出现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被矫正的中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是我们常见的一些中、高度的远视或者散光,近视很少出现弱视,即便出现,也是高度近视才会出现。一般我们认为远视都要在度或度以上,如果是散光,则在度或度以上就会增加屈光不正性弱视的风险。
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遮挡瞳孔,致使光线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产生功能性障碍而发生弱视。
通常形觉剥夺性弱视形成的程度是最深的,前面几个比形觉剥夺性弱视要好一些,正确区分弱视分类,能够更好地对弱视顾客进行个性化处理,因为不同类型弱视的处理方法略有差别的,那么该如何治疗弱视呢?
四.弱视的治疗
从临床来看,基本上分成几步来做:首先,如果是形觉剥夺性弱视,则需要用一些手术的方法把形觉剥夺的原因去除掉。让顾客的光线能进入到眼底,当形觉剥夺被去除以后,还有剩下的4步,基本上是眼镜店里的验光师来完成,而去除形觉剥夺的原因主要是眼科医生来完成。
这4步主要内容为:
1.矫正弱视眼的屈光不正:几乎所有的弱视类型都需要矫正屈光不正,矫正屈光不正是治疗弱视的基础;
2.矫正完后需想办法提高弱视眼的视敏度:即提高弱视眼的视力,把很低的视力提高到接近正常水平;
3.去抑制训练:很多情况下,单眼的弱视即在用两眼看东西时,实际在用一个眼睛,另外一只眼是不用的,则需要给它去抑制,通过去抑制让顾客能够形成两眼一起看的能力;
4.促进双眼弱视训练:通过这一训练,能够恢复双眼视,能协调双眼一起看东西。
五.如何做?
1.矫正弱视眼的屈光不正,因为弱视的发生和治疗都有时间窗,所以几乎所有的弱视在被发现时,都是年龄较小的孩子,所以说,小孩是我们最常见的患者类型,对于小孩在发生弱视时你还发现它伴有的最常有的屈光状态通常都是远视或者是一个大的散光,但这时就需要来对孩子做屈光矫正,这个前提当然是对该患儿进行睫状肌麻痹,因为孩子的调节功能特别强,如果不麻痹就很难查到一个准确的屈光度,所以说麻痹是最常用的方法,在麻痹基础上,要更相信客观验光即检影验光,因为孩子年龄比较小,可能主观的配合会比较差,所以更多是检影。
睫状肌麻痹使用的药物基本上就是3种,即阿托品眼膏、后马托品眼膏及托呲卡胺,基本上因为孩子年龄比较小又是远视或是大散光,通常来讲,最主要用的还是用阿托品药膏,基本上是1次/天、2次/天、3次/天,如果是1次/天,一般需要用7天左右,2次/天需要用4天左右,3次/天大概需要3天左右,所以用药时间通常是在7~9次,阿托品药膏几乎百分之百可以麻痹睫状肌,在此基础上,来对客户进行检影验光,可以看出顾客真实的屈光度,包括远视、散光度数,验完以后即可给出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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