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儿童往往伴有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因此矫正弱视眼的屈光不正,通过光学手段使视网膜获得一个清晰的影像和正常的视觉刺激是治疗弱视的前提。
弱视患儿的屈光状态及屈光不正的度数应当在睫状肌充分麻痹的情况下通过客观验光(客观检影)来确定,也即是人们常说的散瞳验光。
常用的散瞳药物有:0.5%一1%阿托品眼膏,它是较强的散瞳剂,能使睫状肌麻痹充分,适合12岁以下尤其是弱视儿童,一般每日3次,连用3—7天。2%后马托品眼膏,60min一次,共5次,10h以后验光。1%托吡卡胺(托品酰胺)眼液,每次一滴,5min一次,共5次,闭眼30min后验光。后两种散瞳药物适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
药物的作用时间变化很大,散瞳作用比睫状肌麻痹作用持续的时间长一些。一般来说,阿托品可持续作用2~3周,后马托品持续作用1~3天,托吡卡胺作用4~8h。
儿童时期尤其是7岁以下儿童,屈光状态变化较大,隔一段时间重复散瞳检查是必要的,一般3岁以下儿童可以每半年散瞳验光一次,3岁以上每一年散瞳验光一次。
儿童时期尤其是7岁以下儿童,屈光状态变化较大,隔一段时间重复散瞳检查是必要的,一般3岁以下儿童可以每半年散瞳验光一次,3岁以上每一年散瞳验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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