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据网友爆料:5月29晚当事人在石庙镇某蛋糕店买了蛋糕,对孩子来说吃蛋糕、点蜡烛也是件非常温馨的事情,然而,在点燃一个生日蜡烛时发生爆炸,导致孩子左眼的眼角膜烫伤及眼周围部分皮肤烧烫伤!
据当事人介绍该蜡烛花并没有生产日期及限制日期!严重存在质量问题!事发后,当事人与出售生日蛋糕的商家讨要说法,然而生日蛋糕商家以及生日蛋糕蜡烛的经销商一直没有给个说法
对于此事,小编在网上搜寻类似事件,发现还真不少,不光食品安全要注意,这种附属附件也要加强注意!
既然求助于我们,小编专门找到一个相似事件当时法院的判决书以供参考:
法院认为,此案是一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不当使用具有危险性生活消费产品过程中所致的人身损害纠纷。李成作为蛋糕房业主,在销售蛋糕过程中,将附属物品“莲花电控生日蜡烛”随蛋糕交给购买者孙进使用时,未能对该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相关事项加以说明和警示,也未提醒孙进仔细阅读该产品的注意事项及正确使用方法,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存在明显的过错,应依法承担产品销售者的侵权责任。
孙进在购得带有危险性消费品即“莲花电控生日蜡烛”后,未能及时阅读相 本案受害者属于学龄前儿童,其自身无安全意识,其法定代理人未能尽到监护职责,使其在无监护人监护的情况下,置身于自身不知且无能力防范的危险状态,对本起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应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受伤的孩子
爆炸后的蜡烛
在此,让我们共同
祈祷孩子不要留下永久的疤痕!
另外提醒大家购买蛋糕一定要看清楚
杜绝三无产品,保障自身安全
掌上兄赞赏